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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菲划界谈判在台湾以东,中国海警岱山舰编队首次以执法巡查的名义进入该海域,一周后海事系统接手,行动规模随之扩大。大陆正把「既成事实」一寸一寸地行政正常化,升高两岸紧张。(海巡署提供)
6月6日至10日,共5天,中国大陆交通运输部出动福建海事局、广东海事局、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与东海救助局,派出万吨级海事巡逻船、巡航救助船、海道测量船与专业救助船,前往台湾东部海域。名义上是「台湾东部海域交通专项执法及扫测」。
然而,中方公布的数字精确得近乎刻意,总航程1030浬,扫测里程1025浬,点验过往船舶198艘次,纠正违章3艘次。
行动一结束,央视旗下的新媒体《玉渊谭天》》就宣告环台执法进入「近海治理模式」,并且说得毫不遮掩,台湾岛以东海域就是我们的近海,中方还已「补齐台湾岛东部海底地图」。
这次行动的引信,是日菲划界谈判。5月28日,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与菲律宾总统小马可仕在东京发表联合声明,宣布启动两国专属经济海域与大陆礁层的划界谈判,而谈判海域,就在台湾以东。中国外交部随即宣称该谈判「非法、无效」,主张中国在台湾以东拥有专属经济海域与大陆礁层。
6月1日,中国海警岱山舰编队首次以执法巡查的名义进入该海域,一周后,海事系统接手,行动规模随之扩大。
要看懂这套操作,得先把它放回一个长期被低估的战略概念里:既成事实。
北京玩的是「既成事实」学者Dan Altman将1918年以来所有「土地攫取」案例做过一次统计,结论颠覆直觉,二战后的国家极少靠胁迫,也就是威胁你不交出土地就动武来扩张,而是靠「既成事实」,也就是单方面制造一个对方难以逆转、又不足以触发战争的「新现状」。
换句话说,就是造成「既成事实」的战略,将选择的难题丢回给防御方,要嘛吞下损失,要嘛为了一块有限的「既成事实」,去承担升级为战争的责任。
「近海治理模式」就是教科书等级的既成事实操作。它不威胁,不开火,直接以「行政执法」的姿态把现状做出来。换句话说,北京要的从来不是台湾「同意」什么,而是台湾「来不及反对」什么。每一次测试、每一份扫测里程的公告,都是在现状上钉下一根难以拔除的钉子。
多数讨论都聚焦在「中国船又绕台」,但关键从来不在船的数量,而在行为者换了人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支六艘船的编队,包含两艘海警船、三艘海事局巡逻船与一艘救助船,而海事局的船舰,过去长期只在中国近岸水域使用,鲜少部署到远海。
连央视的媒体自己都承认,过去中方在台湾以东的存在,多半伴随军演、以海警点状巡航的形式出现,极少由交通运输部海事系统以行政管辖行动单独官宣。
这个转换是刻意的。军演是例外、非典型的状态,行政执法却是日常状态。
北京把军事威慑的语言,换成了交通管理的语言,包括点验船舶、查验标识码、巡查锚地与海缆水域、纠正三艘次「违章」,将台湾东部海域描述成中国交通部门的责任区。
新华社更发布影片,宣称执法人员点验一艘台湾籍船舶,并要求对方回报船员人数与身分。这不是执法,是把「既成事实」一寸一寸地行政正常化。
所以真正的转变不在数据,而在名义。
北京把过去藏在「科研」外衣下、刻意保持模糊的活动,公开改写成「海事行政执法」的官宣。测绘本来就在做,新意在于让搜集水下情报行为本身,成为管辖权的展示。台湾东部海域是潜舰活动与海底电缆的关键水域,当这套数据搜集被冠上「执法」之名而公开化,它的政治宣示意义,就大过技术意义。
法律上,沉默会被当成同意制造管辖权的既成事实并非仅是修辞,它在国际法上有一个精确的对应物,叫做默认。
一项海域管辖主张要在国际法上固化,需要三项要件,权力的行使、此种行使的连续性,以及他国的态度,而最后一项,意味着他国对该主张的承认,也就是默认。
北京的「近海治理模式」,正是在制造前两项,公开而连续的行政执法。然后,就坐着等待第三项的发生,台湾与国际社会的沉默。换句话说,国际社会若持续不去质疑甚至挑战中国的过度主张,这些主张将随时间固化,并为中国提供反制未来挑战的潜在法律基础。
进一步说,多数修正主义目标的成功,都仰赖受害方与第三方选择隐忍而非升高反制,亦即默认。中国持续不断的法律战,正是在为这种默认预先铺设条件,使既成的控制状态随时间取得正当性外观。
因此真正的对策,不在于事后威胁军事报复(这恰恰是胁迫之所以失效之处),而在于「拒止正当化」,也就是以预置的法律机制,例如盟友间的不承认协调、预先触发的仲裁与声索架构,将原本发生于事后的代价前置,使对手在发动灰色地带行动之前,即预期不会出现默认行为。
这就是为什么海委会6月那份声明,措辞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。它强调「片面宣称不能取得任何权利」。这句话对应的正是国际法上的「非默认」原则。问题在于,声明只是非默认的最低门坎,不是充分条件。
台湾该做的不只是驳斥陆委会把这个模式描述得精准,藉裴洛西访台,让军机跨越中线常态化,再藉金门事件,开启外岛水域执法常态化。如今藉日菲谈判,把执法推进到东部海域。
既然对手玩的是「既成事实」,而法律上的关键是不让沉默变成默认,那么台湾的回应,就必须从「事后驳斥」,转为「持续性的非默认」。
第一,海巡量能的部署重心,必须向东部调整。东部海域过去被当成后方,如今已是管辖权竞争的前线。
第二,把吴钊燮秘书长要求商船不理会海警呼叫的立场,制度化。应与航商、保险业以及相关海事机构建立通报机制,让中方的每一次「点验」,都留下国际可稽核的纪录。这不只是宣传上的对抗,更是法律上的证据保全。每一份第三方纪录,都是阻止中国主张「连续行使且无人反对」的反证。
第三,日菲划界谈判既然是这场攻势的引信,台湾就应主动要求参与。外交部已表态,要求日菲不得损害台湾权益,但被动表态并不足够。台湾参与日、菲渔业协议的基础,正应以法理杠杆,把台湾的海域权益写进谈判进程,而不是任由北京把「排除台湾」与「排除中国」混为一谈。
「近海治理模式」不是一次行动的名称,而是一项「既成事实」工程的命名。
北京已经把它对台湾东部海域的主张,从地图上的宣称、科研船的暗中测绘,一路推进到海面上公开的行政操作。既成事实理论最残酷的地方在于,它赌的就是防御方「来不及反应,或反应不足以逆转」。
台湾若只在每一次绕行之后重申主权,等于把节奏交到对方手里,也等于在法律上,一步一步走向默认。真正的对抗不在声明,而在制度与行动,谁的管理为航商与国际社会接受,谁就拥有这片海域。
(作者为台灣实践大学会计暨税务学系副教授兼系主任,本文授权与洞传媒国战会论坛同步刊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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